三十多名民主派政黨的中青代聯署發表《香港前途決議文》,提倡由香港人透過民主授權和有約束力的機制,自行決定二零四七年後的香港政治地位,並認為「永續自治」將會是恰當選擇。決議文又指,基本法並無得到香港人的民主授權,部分條文被北京政府利用,控制香港自治空間,但承認基本法體現了香港的自治地位,主張修改基本法當中不合理的條文。他們認為,非暴力抗爭,包括議會抗爭、佔領、罷工、罷市等,可以凝聚大多人的認同,亦不反對就香港政治地位問題,與北京政府談判。

決議文有多名民主派中青代聯署,包括民主黨林立志、公民黨楊岳橋、民協何啟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