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玻璃杯案件,展開第二日審訊。黃毓民在繼續盤問証人前,向法庭申請,要求法庭下令控方提交所有資料給辯方,並押後聆訊一至兩天,讓他可以閱讀有關資料,確保審訊公平。黃毓民批評,控方對辯方有所隱暪,未有提交所有「無用資料」給辯方,指有關材料對他盤問有用。他舉例,在盤問控方第一証人梁振英時,才得知有四名警務人員為他錄口供,跟原本口供所指不一樣。控方回應指,向辯方提交相關資料後一度沒有回音。裁判官決定短暫休庭考慮辯方的申請。

案件預定早上繼續由選擇自辯的黃毓民,繼續盤問出庭作證的行政長官梁振英。梁振英早上九時後,在警方築成人牆的保護下,進入法院。法院外有支持梁振英和黃毓民的示威者互相指罵,場面一度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