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七歲持有行街紙的印度籍男子,承認行使及管有他人身份證,以及違反遣送離境令規限,在銅鑼灣一間食肆非法工作,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十五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入境處在星期一進行反黑工行動時,被告正在食肆內洗碗,入境處人員查閱他的身份證明文件,他出示一張懷疑屬他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經調查後,更證實他是一名酷刑聲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