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訪金邊的外長王毅,與柬埔寨外相布拉索昆會談後見記者,提及菲律賓單方面提出出的南海仲裁案。他表示,所謂提出仲裁就是符合國際法,不接受仲裁就是違反國際法的講法,在國際實踐中根本站不住腳,一味以此向中方施壓,不是政治上的傲慢,就是法律上的偏見。
王毅強調,中方不參、不接受有關仲裁,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包括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都鼓勵各國通過對話談判,和平解決爭議;而中國與東盟十國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亦有同樣規定,中方不接受仲裁,正是履行有關責任及義務,維護宣言的有效性及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