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行李事件;機場管理局向政府提交報告,強調梁頌昕的行李有通過安全檢查,當日將行李送入禁區的做法,沒有違反機場保安程序或航空安全要求;又指過去一年間,機管局曾經五百多次行使酌情權,將已經通過安檢的失物送入禁區。政府審視報告後確認,做法合符規定;梁振英發聲明重申,他和家人在事件中都沒有行使特權。
機管局的報告提到,梁頌昕首先接觸機場保安,指遺留手提行李在禁區外,保安要求她向航空公司職員尋求協助。機管局其後接到國泰通知,指這件失物牽涉特首女兒,要求派員到場了解。國泰職員及後獲得保安公司許可,可代梁頌昕將行李送過安檢。當晚送機的特首夫人梁唐青儀,一度對機管局、國泰及機場保安的處理表現不滿,一度拿起梁頌昕的行李,走向機場北面的禁區閘口,聲稱要自己將行李拿入禁區,機場保安事後向梁太解釋,指乘客一定要自行領取行李;國泰的報告就指,職員有向梁太道歉,並解釋保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