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全國政協委員陳清霞的文章,指現時香港有人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宣揚港獨,強調在香港現有法律制度下,言論自由並不是絕對權利。文章引述終審法院,1999年吳恭劭及利建潤焚燒國旗案的判詞,指言論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認為香港居民言論自由的行使權,應受制於國家主權領土完整,以及一國兩制的原則,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論,公然違背基本法,更對香港的安全、社會及經濟利益構成巨大威脅,如果任由港獨言論蔓延,就是對香港法治的踐踏,加劇社會緊張,激化矛盾,最終嚴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她呼籲香港市民要對近期激進同分裂勢力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