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擲杯案,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當日向警方報案的民建聯議員黃定光,作供時指,事發時見到黃毓民站上梁家傑座位的桌面,先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方向拋出一疊紙張,之後見到他彎下身,拋擲了「水光咁嘅嘢」出去。他指自己當時無意識到拋出的是水杯,但聽到玻璃破裂的聲音,並見到玻璃碎片綻起。他指破碎的聲音相當響亮,但當時情況混亂,看不到黃毓民是否用手拋擲水杯。
黃毓民之後盤問黃定光,黃定光指,自己在答問會完結後,回辦公室食午餐,並處理文件,期間愈想愈驚,擔心日後會再發生類似情況,會傷及無辜,所以到中區警署報案,又指報案前無跟任何人,包括政府官員和民建聯討論。黃毓民問到,自己多次揭發他在會議期間睡覺,問黃定光是否好憎他,並展示十八張黃定光會議期間睡覺的照片,黃定光回應指,他第一次會議期間睡覺,是對議會拉布表示抗議而「作睡覺狀」,又承認自己睡覺「不能自控」,認為是「人之常情」。他又指,自己平時跟黃毓民有傾有講,雙方有不同觀點立場是正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