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擲杯案,繼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黃毓民第三日盤問議員黃定光,雙方針鋒相對,大聲互相斥責,要裁判官多次出言制止。黃毓民指責黃定光「發爛渣嘥時間」,向裁判官投訴,指法庭沒有制止證人講「無謂嘢」。黃定光向裁判官詢問,如果黃毓民問及不相關的事情,有無需要答,有無權保持緘默,裁判官解釋,如果主控官或法庭沒有制止被告盤問,作供的證人有責任回答問題。
黃毓民在庭上播放當日事發的片段,就當日保安員的動作、其他議員示威情況等細節提問,指黃定光的口供細節跟片段有出入,問黃定光會否修正證供,黃定光多次表示沒有必要修正,指自己是憑記億作供。黃定光又一度不滿盤問,互相斥責對方「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