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裁定外科醫生林崇禮在未知會病人中途換醫生,由他的女兒為病人做手術,是專業失德。事發在四年前,林崇禮當時正為病人做痔瘡結紮手術,醫委會將會向他發警告信,但不會刊憲。
主席劉允怡說,今次輕判是考慮到林崇禮過往沒有犯其他錯誤,他的女兒亦是合乎資格可以進行相關手術,但做這些一個人可做完的簡單手術,病人有權知道由誰做手術及具體細節,案件中病人是相信醫生有四十多年經驗,但認為後來接手手術的女兒不夠經驗。劉允怡又說,今次案例輕判,不適用於急症或複雜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