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本星期起要求查冊人士申報查冊目的,九個選項分為兩部分,包括有關公司的任何作為,或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但當中沒有新聞報道選項,署方亦註明資料只能作本人所聲明的用途。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引述公司註冊處處長指,申報只是回應私隱專員公署的建議,事件不涉及修例,記者仍可根據公司條例查冊,公司董事不能追究。郭榮鏗認為是申報表格不清晰,導致誤會,希望處方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