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本星期起要求查冊人士申報查冊目的,九個選項分為兩部分,包括有關公司的任何作為或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但當中沒有新聞報道選項,署方亦註明資料只能作本人所聲明的用途。記者協會去信公司註冊處處長,要求撤回安排。協會說,現行法律給予有限公司董事多項重要保障,所以公司董事的私穩權有別於一般個人,要求董事公開披露一些個人資料,是必要的安排。處方新設的關卡會令公眾及新聞工作者擔憂誤墮法網,而未敢查冊。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引述公司註冊處處長指,申報只是回應私隱專員公署的建議,記者仍可根據公司條例查冊,公司董事不能追究。郭榮鏗認為申報表格不清晰,導致誤會,希望處方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