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本月起要求查冊人士申報查冊目的,但各目的選項中,並無新聞報道一項。署理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郭美玲在本台節目說,知道新聞界有疑慮,而公司註冊處已發出新聞公告,認為新聞界可選第七項,即是目的是為確定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或前董事的詳情,她說,若日後新聞界有疑問,可以同公司註冊處多溝通。

郭美玲說,只要有理由相信傳媒發放的資料,符合公眾利益,就可以獲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