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二歲無業男子,三年內多次侵犯現年九歲的女兒,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六項強姦及四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二十一年。新界北重案組督察顏凱欣表示,尊重及歡迎裁決,指性侵犯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非常嚴重罪行,期望裁決可以起到阻嚇作用,讓社會知道,不能容忍以性暴力方式對待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