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調查顯示,三千五百多位正在或曾經餵哺母乳的受訪媽媽中,八成三人曾在商場、食肆及公園等公共場所餵哺母乳,當中四成人表示遇過令人不舒服的經歷,例如遭受歧視及投訴、被勸告到其他地方,或被阻止繼續哺乳。調查指,若公共場所設有哺乳友善政策或職員樂意提供協助,都能鼓勵媽媽餵哺母乳,建議要尊重媽媽在任何地方餵哺的自由,商場不要建議媽媽到洗手間哺乳。
基金會建議,媽媽應以全母乳餵哺嬰幼兒至六個月大,才引入固體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