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潑液體和拒捕案,曾健超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及四項拒捕罪。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襲擊控罪的爭議點在於被告的身份,至於拒捕罪,爭議點在於被告身份、有否做被指阻礙的行為以及警員當時是否正在執行職務。控方指,曾健超被捕後曾為他拍照,他當時穿著的特殊圖案T裇,與警方在案發時拍攝的一名帶眼口罩、面脥有鬚的撥水男子,以及與亞視新聞片影到的被制服男子衣著一樣,邀請法庭對比片段和照片。

控方指,警方片段和照片,在拍攝後沒有在公眾領域流傳,要將被告當日模樣神不知、鬼不覺加入亞視片段播出,可能是微乎其微,又認為亞視片段曾遭篡改或竄改的機會是接近零。控方又指,部分警員供詞有與片段不吻合之處,希望法庭考慮警員當時參與眾多的掃蕩行動,記憶可能不準確,亦可能有觀察角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