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潑液體和拒捕案,曾健超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及四項拒捕罪。辯方結案陳詞前表示,控方倚靠衣著辯認被告身份是很危險,形容證據薄弱,質疑無證據證明曾健超在被捕至被警方拍照期間沒有換衣服,又指同屬一個團體的人亦會穿同一款衣服,連鎖服裝店同一款衣服亦會賣出很多件。辯方又指,亞視過往亦試過報錯新聞,又指控方從亞視廠房取得的片段亦未必有播出街。
辯方指,警方片段影到的撥水男子,帶上眼罩和口罩,與蛙人無分別,根本難以認出身份。辯方又指,被告被捕時沒有身份紀錄,亦沒有將他交付了給那些警員的資料,警方亦無安排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