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前年六月在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控阻差辦公罪,法庭裁定表證成立,下午四人自行結案陳詞。陳偉業說,當時並不知道自己攔截的是警務人員,又指他們身穿便裝,留意不到是否有警員證件,因此不應構成阻差辦公罪。黃浩銘質疑是政治檢控,自己不應該被定罪,指律政司在事發一年後,經歷了佔領行動及政改被否決後才作出拘捕及檢控,是不合理地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