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發生美容集團以不良營銷手法銷售服務,海關說,自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截至上月,共接獲二十一宗涉及美容集團的投訴,其中十一宗投訴人自動撤回投訴,八宗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餘兩宗仍在跟進中。

另外,消委會今年首季,接獲292宗有關美容業投訴,與去年同期相若,當中有三成六都涉及銷售手法。有美容集團的顧客指,店員趁他們半裸時,不斷銷售產品,又人身攻擊及搜他們的銀包,令他們感到委屈,最終再多付幾千至過萬元,購買更多療程。亦有個案涉及有店員在過數時,更改更大的銀碼。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遇到威嚇式的銷售手法時,不要將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若懷疑被禁錮,在安全情況下應報警求助。若簽下合約及以信用卡付款後,可聯絡信用卡公司要求停止過數及退款,並向海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