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一個討論一國兩制的圓桌會議上說,目前基本法中包括廿三條在內的三項條文,以及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未落實,認為過多兩年,處理了選舉問題後,就應該冷靜集中精力處理廿三條自行立法的事。譚惠珠又說,目前行政主導的表現未能達到基本法的構思,是因為行政立法關係緊張,令行政主導轉向選舉主導。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一國兩制的實施目前由蜜月期進入矛盾期,是必然發生且早有預兆,原因包括兩地人民彼此不認識不諒解、兩地經濟此消彼長以及有人故意歪曲一國兩制,導致出現甚至是自決的主張,而港獨是通往災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