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指,在網上發布訊息促使某候選人當選或落選,均會被視為選舉廣告,即使無人指使,發布人仍有機會觸犯法例。馮驊在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時指,法例對選舉廣告的定義較寛,包含網上任何形式發布,若市民單單在網上呼籲其他人投票給某候選人,可能違法,但若發布的意圖是評論候選人,則不會當作選舉廣告。

另外,早前選舉事務處拒絕協助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寄出選舉單張,梁天琦入稟司法覆核。馮驊指不會評論個案,但強調處方會審視單張上文下理,決定內容是否有違法,當局無一份違法字眼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