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車司機,去年駕駛故障工程車失控,導致一名女大學生被撞死,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及八項駕駛有缺欠車輛罪成,判監三年半,罰款三千二百元,停牌五年。法官批評被告明知工程車制動系統有問題,仍然駕駛,開車前亦沒確定響號正常運作,案情在同類案件中特別嚴重,判刑要反映法庭不會對極不負責、罔顧他人安全的駕駛者「顯示仁慈」。
案情指,六十四歲被告何鴻偉,明知工程車煞車系統及響號失靈仍然駕駛,並在去年四月九日晚,在窩打老道南行線和禧福道交界交通燈處,因煞車失靈撞向前面的士,先撞到一名男途人,再撞向正過馬路的女大學生簡志文,她最終五日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