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令東隧專營權在今年八月屆滿後,政府可以經營東隧,日後運作模式和收費不會改變。民主黨胡志偉提出修正案,加入日落條款,期望迫使政府在一定年期後檢討東隧收費,從而達到分流作用。他指政府換屆後不知道何時才會檢討隧道收費,加入日落條款可以令立法會有主動權,迫使政府檢討。
身兼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鑑林指,政府已表明日後會就三條隧道的收費作整體檢討,日落條款沒有必要。工聯會鄧家彪表示,理解政府希望待中環灣仔繞道落成後再整體檢討,但期望先調整東隧公交車輛收費,讓巴士公司有減價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