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辯論規管強積金「預設投資安排」的條例草案,無選擇強積金基金的僱員,五十歲前會先加入「核心累積基金」,供款以六四之比,分別投資在環球股票和債券,五十歲或之後就逐步降低風險,而管理費上限就建議訂在百分之0.75。民建聯譚耀宗表示支持草案,建議的管理費上限可以接受,但亦會同意其他議員提出收緊收費上限的方向,明白如果其中一修訂獲得通過,當局就要在實施時間和技術方法上,作出相應調整,但他認為這些技術困難並非完全不能解決。
民主黨單仲偕亦表示支持草案,亦會支持議員提出將受託人其他收費納入管理費一併規管,以免受託人巧立名目,收取其他開支。勞聯潘兆平表示,希望今次措施只是完善強積金制度的起步點,期望政府盡快檢討整個制度,包括取消對沖機制,保障僱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