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被控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東區裁判法院決定撤銷控罪。
控罪指,李漢華於一三年底,未得行政長官許可,從一名海關高級關員收取一筆二十八萬元的貸款。李漢華早前涉及一宗假結婚案,被控串謀詐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