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晚上就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進行公眾諮詢。有市民擔心,新指引提醒選民選舉廣告定義,包括網上層面,提出假如將社交網站頭像轉為候選人的號碼或海報,會否觸犯條例。選管會主席馮驊解釋,支持某位候選人行為,相信不會計入選舉廣告,但具體需交由法庭決定,選管會無權作出界定。

有市民不滿解釋不清楚,馮驊強調,市民行為是受選舉條例規管,指引只是按條例內容作出提醒,並不會加大對市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