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的議員修訂,法案委員會主席譚耀宗代自由黨鍾國斌提出,將受託人的行政開支,例如審計費、法律費用、影印費等,納入管理費一併規管,不可以超出百分之0.75。民建聯、工聯會、自由黨、民主黨、公民黨和工黨都表明支持。譚耀宗表示,草案的目的是要為預設投資計劃設立「全包價」,令僱主和僱員一目了然,強調降低收費是大勢所趨,鍾國斌指,強積金管理費比很多地方還要高,認為仍有很大下調空間。
不過,會計界梁繼昌認為修訂一旦通過,向受託人提供服務的中小企將會受到影響,收費無可避免要降低,變相向他們開刀。政府早前表示,議員修訂未經諮詢,一旦通過,將要和業界商討細節,難以預料實施預設投資安排的時間,呼籲議員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