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四十五票贊成,兩票反對大比數通過規管強積金預設投資安排的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由於會議通過規定受託人行政開支不可超過百分之0.2的修訂,當局和積金局要研究如何執行新的規管要求,亦要給業界時間訂立措施,目前未能預計所需的時間,但預料不用太久,承諾政府不會拖延,必定積極盡快推動實施草案,當局會向立法會提交公告訂明生效日期,並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進行。保險界陳健波指,業界需要更新電腦系統適應新的規管要求,希望明年上半年能夠推行。

政府原本計劃今年年底前實施預設投資計劃,讓強積金未有作出投資選擇的成員參加,成員在五十歲前累算權益會全數投資在風險相對較高的核心基金,到五十歲時就逐步降低風險,六十五歲後全數投資在風險較低的基金,當局同時將受託人的管理費上限,訂在百分之0.75,並表明會定期檢討,日後可以進一步調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