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上審議《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草案旨在透過成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並實施發牌制度以規管業界,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從事員都需要領取牌照。多名立法會議員表明支持,但關注條例草案通過後,部分中小型物管公司及部分資深但學歷不足的從事員被淘汰,認為政府應該採取友善政策支援,及加強規管,避免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壟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