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建議成立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並引入發牌制度,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從事員都需要領取牌照。多名議員表明支持,但要求政府處理好條例草案通過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解決行內人手短缺、確保在草案通過後不會為業界帶來太大動盪等。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說,會致力兼顧各方的意見,條例通過後有助提升物業管理公司的專業水平及保障業主權益,達到互利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