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辯論實施飲品玻璃樽收費的條例草案,建議飲品玻璃樽只要在香港分發或耗用,有關製造商和進口商就要繳付循環再造費,並引入發牌制度,規管處置廢玻璃容器的程序。經民聯盧偉國表示支持,指香港每日約有二百公噸廢玻璃容器棄置在堆填區,當中約五成七是飲品容器,認為落實徵費的必要性無可置疑,他希望政府訂立合理的豁免門檻,設立過渡期,增加業界積極參與的誘因;民建聯陳克勤表示,香港玻璃回收率不足一成,原因在於回收網絡不完善,宣傳教育不足,法例亦無規定食肆酒吧要交回玻璃樽,期望政府改善。
工黨何秀蘭亦表示支持,但認為有關飲品的定義容易產生混淆,例如蜜糖玻璃樽將要徵費,但燒烤蜜糖玻璃樽就不用,認為法案應將所有玻璃器皿納入徵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