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同意放寬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指引的諮詢結果。按秘書處諮詢後的建議,議員印發的節日賀卡,只要包含議員資料,便可以申請發還開支;又建議獲得發還開支、價值三千元以下的設備,議員任期屆滿後,不需交還秘書處,較以往一千元的金額提高。另外,有關選民登記的宣傳品開支,如沒有直接或間接支持候選人或政團的宣傳品,亦可以發還,但仍需待政府當局確認修訂符合規定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