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撰文指,現任行政長官帶職競逐連任,會對其他候選人不公。曾鈺成回應指,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確可容許帶職參選,只是司局長要參選才要辭職。他說,香港的選舉文化,例如立法會、區議會都要暫停運作,讓議員不能以議員身份去宣傳拉票,避免造成不公,但他明白到行政長官可能將公共資源,例如私人助理、辦公室主任和新聞統籌專員等,用在競選中,但他看不到有更好安排能避免不公情況,指行政長官辭任會影響政府運作,但若果行政長官或司局長,都不需要辭職而參選,亦一定會影響政府運作,因此現時的安排是最合理。

梁振英在早上行政會議前表示,過往都有在任行政長官參選的事例,而基本法及其他法律都無規定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