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設立「原授專利」制度的條例草案,容許標準專利的申請者可以在香港直接提交申請,而毋須事先在香港以外的指定當局取得專利。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具有策略性意義,有助香港發展創新科技和知識產權貿易,亦令香港處於更有利位置,和海外相關當局訂立雙邊合作安排,當局會確保原授專利制度費用水平,是可以負擔和具競爭力,亦會在草案通過後,探討和其他專利當局的合作項目,提升「原授專利」制度吸引力。
商界廖長江表示,措施值得肯定,但指當局保留現行的「再註冊」制度,不利新制度的長遠發展,應設立過渡期限。工聯會王國興就身穿唐裝,表示希望制度能鼓勵香港發明家,發展具有本土特色的香港品牌,但議員黃毓民質疑香港市場細小,不足以支持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