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續審。案件先以案中案形式,處理相關片段的爭議,控方希望呈交十一段來自無綫電視、亞洲電視、蘋果動新聞及now新聞四間傳媒機構的新聞材料、一條中區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及四條警方在事發當晚拍攝的片段。

控方指,無綫電視拍攝的片段看到七名被告將曾健超帶到變電站,及襲擊曾健超,無綫新聞部員工已確認相關片段無被干擾。控方又在庭上傳召機動部隊警長畢宏達,他指當晚自己在龍和道附近進行掃蕩行動時,見到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淋液體,其後將他制服,並將這名男子轉交給另外兩名警員。畢宏達在庭上確認自己在警方及now新聞當晚拍攝的片段中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