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討論青年協會在大埔,以及保良局在元朗馬田壆,興建青年宿舍的工程撥款,多名議員關注項目的財務安排,擔心會成為地產項目。社民連梁國雄提出中止待續被否決,其後人民力量陳偉業提出休會待續,獲民建聯蔣麗芸表態支持。蔣麗芸認為,兩間機構要交代宿舍營運盈餘會如何使用,又指宿舍租金上限應由政府提出不能高於市值租金六成,減至市值租金一半。工黨張超雄亦指,青協和保良局不用支付宿舍的土地和建築費用,卻可以收取租金,違反非牟利機構的原則。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羅志康指,項目有40年地契限制,改變土地用途需要向城規會申請,強調項目不會變成地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