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家庭主婦黃玉鳳,上月在港鐵沙田站內涉嫌襲擊一對母女,其中一人受傷,黃玉鳳被控傷人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將傷人控罪修改為對他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罪。被告否認所有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二日作審前覆核。辯方在庭上向裁判官要求更改擔保條件,容許被告返回深圳候審。但裁判官接納控方指,被告非香港永久居民,離港後有不依期歸柙的風險,拒絕更改擔保條件,被告仍然以五萬元保釋,不得離港。

案發在上月九日,二十七歲被告在沙田一個商場,涉嫌襲撃一對母女,其中母親倒地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