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在區域法院續審。曾健超作供指,事發時他於龍和道花槽示威,被人推在地上,毆打、繫上索帶,以及向他噴胡椒噴霧,他被拖行數步並抬起,有人為他清洗面部, 他說,不知對方是甚麼人,但估計是警員,因為只有警員會在示威中使用暴力。然後他被交予另外四至五個人,左右各有一人夾住他手臂,另外有一人屈曲他的左手拇指及手腕,向中環方面拖行。他指視線前有兩三人,有人負責帶路,有人驅趕記者。其後有兩個人將他雙腳抬起,有人討論帶他去哪裡。
他之後被人帶到變電站,並拋在地上,被多於一個人拳打腳踢,有人踩他,有人打他面部,亦感覺到被硬物打,期間有人說 「示威吖嗱」,他指,當時感到很痛,不肯定他們有否說過其他內容,當時亦不知道過程持續多久,但從新聞片段印證記憶,是大約四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