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訂條例草案》,建議賦權專員要求執法機關提交截取通訊和監察的成果,作查核之用。民主黨涂謹申表示,現時不少手機即時通訊程式,瞬間已經將訊息傳達,擔心執法機關會繞過條例,只需向法庭申請手令,就可以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法律界郭榮鏗指,手機即時通訊程式的通訊理應受到法例保障,不應被執法人員隨意截取,認為當局不肯修例是講不過去。資訊科技界莫乃光亦指,當局強行將傳統通訊和現代通訊分開處理,認為在技術上和法律精神上都不應該。
保安局長黎棟國早前表示,截取通訊的秘密行動和申請手令是兩回事,目的不同,不應將兩者混為一談,強調執法機關索取個人資料時,亦要遵守私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