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曾健超第二日作供。代表第四被告的大律師蔡維邦質疑,曾健超案發當日被噴中胡椒噴霧後,實際上對事件沒有獨立記憶,若有獨立記憶,就會回答警方到底對事件的序述是來自記憶還是錄影片段,曾健超不同意。蔡維邦又指,曾健超考慮參選九月的立法會選舉,質疑他早前作供時指,只有警員在示威中使用武力是擺政治姿態,曾健超指不同意。
代表第六被告的大律師林芷瑩指,曾健超被控襲警案中,曾健超的代表律師指,淋潑液體和在中區警署的男子並非同一人,但曾健超在七警案中承認自己淋潑液體,質疑曾健超說謊,曾健超不同意,並問自己說了甚麼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