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四十名舊樓業主,不滿《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指示不合理,在政黨成員陪同下,由尖東百周年紀念公園遊行到消防總部大廈請願,向消防處遞交請願信,要求修例。協助業主的民主黨胡志偉批評消防條例不合時,一棟只有四戶的舊樓,要花費約六十萬安裝消防喉。
消防處表示,理解有部分業主在舊樓加設防火設施,在技術或統籌上有困難,消防已作出改善,包括接納業主在認可人士或註冊工程師評估後,提出設立消防水缸以外的替代方案,例如縮減甚或豁免水缸改用滅火筒等,有決心可以解決業主困難,認為無必要修改法例。又指,消防已向未能作出合理辯解而不加設防火設施的業主,發出二百張傳票,涉及五十一座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