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護士懷疑錯誤將一名喉癌老翁的喉嚨造口用紗布封閉,被護士管理局裁定專業失德,早上在宣判前向護管局求情。首被告吳幗敏的代表律師說,並非被告躲懶及敷衍導致失責,而是對護理的認知有誤解,強調紀律命令目的並非懲罰,因此宣判時應考慮被告繼續從事護士行業對公眾是否安全。指事發時首被告只入職一個多月,資歷太淺,因此護理時根據病人的醫療記錄、參考其他護士的做法、以及未有懷疑巡房醫生的判斷是可以理解。次被告方宜的代表律師說,事件並非三名被告一手一腳故意製造,而是制度問題所致,包括護士培訓課程未有包含涉事病情的護理指引,以及護士人手不足,根本無時間容許被告完整了解病人的醫療記錄,因此不應將罪責全數推在三人身上,她們的過錯亦未嚴重至不能再做護士。
護管局早前裁定三人專業失德,指她們沒有完整看病人的所有資料,造成病人造口阻塞,嚴重低於註冊護士應有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