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海事處海上事故調查的跟進機制,進行主動調查,指海事處在一三年六月前,海上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建議,只是通知相關機構及人士,並無機制監察落實。公署指,有個案完成調查多年仍沒有跟進,批評海事處監察不力,跟進不足;而在一三年六月後,將建議輸入電腦系統,但仍欠全面及嚴謹跟進,依賴船公司匯報落實建議情況,而沒有進一步核實,對不在香港註冊船舶只通知建議,而沒有監察落實情況,亦因人手和資源所限,沒有再跟進舊機制的個案,公署擔心對海事安全構成風險。

公署建議,海事處主動核查事故報告建議是否全面落實,適當跟進非香港註冊船舶落實建議情況,覆核舊個案資料,並重新考慮跟進舊個案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