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育大學學生丘家寶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城規會將大埔五幅綠化地,改劃作住宅用途的決定。高等法院駁回申請,並要求提出訴訟一方,支付城規會的九十萬元訟費,指申請人堅持進行法律程序,要求申請人二十一日內,解釋為何不是由他個人承擔城規會的訟費。

法官歐陽桂如指,申請人有責任全面及坦誠地,向法庭披露所有相關資料,但多項資料都沒有披露,包括行政會議相關決定、發展局長兩篇網誌,以及發展局長在立法會委員會的解釋等,申請人有責任就不完整的資料盡快通知法庭。法官批評申請人無恥地將披露資料的責任,推卸給城規會,指出申請人的首要責任是不誤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