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會議跟進一名警員被裁判官指作供時不盡不實的事件,批評警方近年在法庭作供時,有夾口供或作供失實的情況。保安局長黎棟國指,議員作出指控時要拿出證據,又表示任何人作供前都要宣誓,確信供詞是真心直說,而人腦記憶有限,不是每人都可以像錄影機重複一切細節,控辯雙方在盤問證人下出現其他事實,並不代表證人作出假口供。
對於民建聯葉國謙指律政司作出是否檢控的決定,需時太久,以致警員作供時可能出現記憶混亂,應該改善效率,黎棟國表示,相信律政司已竭盡所能,但許多案件內容和性質複雜,需時仔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