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落馬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他兒子周濱及妻子賈曉曄在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裁定受賄罪名成立,其中周濱判監十八年,罰款三億五千多萬元,賈曉曄則判囚九年,罰款一百萬;法院指,周濱和周永康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超過九千八百萬元財物,周濱又夥拍他人,收受請託人一億二千多萬財物,同時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國家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罪,追繳違法所得;周濱及賈曉曄都當庭接受法院判決,不上訴。

七十四歲的周永康涉嫌嚴違紀,一四年被中央立案審查及開除黨籍,去年五月在天津市中級法院受審,因案件涉及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去年六月法院以受賄、濫用職權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周永康無期徒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成為中共建政以來,首位因腐敗問題落馬及被判監的原政治局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