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賦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可要求執法機關提交截取和監察成果,作查核之用。會議否決民主黨涂謹申提出的多項修正案,包括在法庭裁定撤銷截取通訊的授權後,須盡快在情報系統中移除所得資料、降低執法人員提交報告要求,以及如果有人違反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指令,刪除受保護成果,需加入刑事罰則。
保安局長黎棟國說,是否將某一種行為刑事化,以及有否豁免,需要有社會共識和宏觀審視,不贊成現時倉促引入刑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