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拘捕及落案起訴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明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梁國雄獲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控罪指六十歲的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涉嫌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隱瞞他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接受一筆港幣二十五萬元的款項。廉署較早時接獲投訴,調查後揭發涉嫌罪行。
梁國雄今早在立法會回應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至於會否影響立法會九月選舉,梁國雄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