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歲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今年三月非法運載二十一名南亞裔偷渡客入境,以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的罪名,被判入獄三年四個月。警方指,被告吳樺均本身不懂開船,只是被人教導十分鐘,涉案的船隻細小而且船身較淺,人蛇當中亦有三歲小童,形容過程危險。
警方指,偷渡客共支付一萬至三萬元港幣,但被告只是會有一千元人民幣作為報酬,目前偷渡客已交由入境處調查,相信大部分類似個案都會來港申請酷刑聲請,警方會和內地部門合作,繼續調查是否有集團背後操控。案情指,警方三月九日在香港機場對開水域截停一艘舢舨時,發現船上有十九男兩女的南亞裔偷渡客,年齡介乎三歲至四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