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涉嫌透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助手,接受黎智英二十五萬元,而未有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委員會早前跟進的梁國雄個案,是2014年涉及五十萬元的捐款,和今次控罪的內容不同,委員會一般會收到投訴後,才作調查,但如果執法機關正進行相關行動,委員會原則上會停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