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下月八日在區域法院處理,梁國雄獲准繼續保釋。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昨日才收到文件, 希望將案件押後兩星期處理,以徵詢法律意見,及考慮提出申請終止聆訊。又說,律政司起訴梁國雄是基於政治壓力。但裁判官指,根據條例,律政司提出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裁判法院必須轉介,無權處理押後申請。

控罪指六十歲的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涉嫌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務上,無合理辯解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隱瞞他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接受一筆二十五萬元的款項。